2、实施“借脑”工程。推行人才“柔性”引进政策,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尖端人才;可采用兼职、咨询、聘用、技术入股、互利合作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地引进智力。
3、开发利用好在外人才。榆林底蕴深厚的文化成就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分布在全国各地,工作在各条战线。对此,我们要树立和强化“在外人才也是财富”的意识,进一步加大榆林籍在外人才信息建设工作的力度,加强与他们的感情联络,保护和利用好他们服务家乡的热情和积极性。同时,充分利用他们外联广、信息灵的优势,使其成为我市扩大开放的“平台”、智力引进的媒介、推动发展的外援。
(五)发挥人才作用
1、盘活人才资源。首先盘活好现有人才存量。要注重发现和用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人才,坚持用人所长,量才而用,努力创造各类人才不断涌现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同时,要针对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一批懂经济、有一技之长的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发挥特长的实际,积极创造条件,放宽有关政策,鼓励他们放心大胆地去创业。对此,神木县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值得各地借鉴。其次,建立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要打破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限制,疏通各类人才队伍之间的流动渠道,切实解决人才单位所有、干部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问题。
2、优化人才环境。环境是决定人才走留的主要原因;人才竞争,本质上是人才环境的竞争。当前,榆林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文环境,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形成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生活上关心、事业上发展的栓心留人的人才工作环境。
(六)强化人才管理
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区战略决定的全面贯彻落实。人事部门要积极研究对策,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强化人才需求预测,加强人才载体项目建设,提高人才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浓厚社会氛围。其他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